房屋拆迁赔偿坑太深,签合同前忽略这6个原则,小心“钱房两空”( 二 )

由于前几年的超额完成目标 , 不光棚改计划会减少 , 就连赔偿金兴许也不似从前那样多了 , 如此一来很多即将拆迁的人心里一定十分焦虑 , 也很容易就犯傻上当 。 在利益面前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不生贪念 , 但往往都会吃大亏 。 因此 , 不要看到条件优厚就马上签协议 , 诸葛小编罗列了6个注意事项 , 大家一定要挨个核对才能避免踩雷 。

一是拆迁之前必须要有公示 。 一般来说 , 各地政府都会在拆迁之前向拆迁区域发布拆迁公告 , 内容里要写明拆迁的原因、期限、单位、安置情况、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 并且需要广为张贴 , 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 , 方便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 。

二是不要签署空白协议书 。 在拆迁过程中 , 很多开发商都为了房子早日建好 , 不让拆迁户耽误时间 , 往往会使用各种方法让你签协议 。 口头承诺是最常使用的计量 , 通常将赔偿说的天花乱坠 , 但到了真正赔偿的时候 , 却又跟当初允诺的完全不同 , 要知道这样的口头协议是一点作用都没有的 。 因此 , 如果开发商只给你一份空白的格式协议就让你签字 , 那么一定不要默许 。 口头上的许诺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 , 合同不能留白 , 防止开发商事后涂改或不认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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