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 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
【海淘新政微调,配方奶粉暂获进口豁免】“这实际给了相关商家近两年的过渡期”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对本报采访人员说,“去库存时间很充裕,如果从现在开始申请注册,时间也应够用 。 但需要注意,现在配方奶粉的注册限制是一个企业3品种9个配方,不能超限 。 ”
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备注说明中指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 。 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的产品 。
但补充说,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
模糊备注源于对跨境电商商品的性质认定
为何会出现此前备注模糊的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落实问题?多位人士对本报采访人员指出,这源于高层对进口B2C跨境电商所出售的商品性质的认定,即到底是货物贸易还是个人物品 。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前一日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解释说,跨境电商的零售进口,主要是区分货物和物品,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原有的税收政策 。 按照关税条例规定,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之内,通过邮递进口的物品征收行邮税 。 对于货物,都要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来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要增收消费税 。
前述保税区人士指出,这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因为以前的监管中,跨境电商中的商品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来看待,等同于在海外自行购物 。 这样的话,交税是以个人为主体,如果没有获得《食安法》注册的配方奶粉,没有获得许可证的进口食品等,都可以视为境外个人选择的结果 。
但如果一旦视为一般贸易,那么按照执行方式,进境必须有完备的许可证等必要手续,这就产生了模糊注释,以及随之而带的监管难题 。
对于配方奶粉占比较高的商户来说,现在松了一口气 。
但对于其他的商户,则还是各有各的问题 。
多位进口B2C跨境电商对本报采访人员表示,目前最让他们头疼的,一个是过渡期,也即如何处理保税区中的已有库存 。 由于一些不在正面清单货品面临下架,他只好以每个集装箱6000-8000元的价格将货品从内地运到香港等地的海外仓 。
而另一些则是虽然处于正面清单之中,但价格超过2000元的商品 。 虽然此前的规定指出,这部分商品,如果按照一般贸易交税,还是可以继续销售 。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监管部门并没有可操作的流程,让商户交税,他目前得到的通知是,只能全面下架 。
“我并不是不想交税,可是到哪里去交呢,是个问题 。 ” 他对本报采访人员说 。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4月1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在场采访人员说,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蓬勃兴起迅猛发展的新兴业态,在云运行过程中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改革创新的新课题 。 4月8日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就是政府管理工作的一个推进 。 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还是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内商品与国外商品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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