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劣疫苗加大惩处力度是当务之急

  疫苗管理法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公众提出 , 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提高违法成本 。 为加大违法成本 , 草案二审稿提高罚款额度 , 规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人民币 。

  去年到今年 , 有关疫苗的立法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 其中 , 相关法律草案不断修改的特点之一 , 是对假劣疫苗的罚款额度不断提高 。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 , 生产、销售劣药的 , 罚款标准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 过去对假劣疫苗的罚款额度就是参考这一规定 。

  去年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草案中有“疫苗条款” , 该草案把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标准提高到“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 很多人认为 , 对假劣疫苗罚款也应参考这一标准 , 相比原标准 , 这一罚款额度提高了5倍 , 获得舆论肯定 。 现在 , 疫苗管理法单独立法 , 最高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 , 体现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的立法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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