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劣疫苗加大惩处力度是当务之急( 四 )

  可以说 , 对假劣疫苗加大违法成本是应有之义 , 因为再严厉的处罚也不是目的 , 而是为了震慑违法者 , 不让其自我伤害、危害社会 。 疫苗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 , 再严厉的处罚也换不回某些受害者的生命与健康 。 所以 , 法律层面对违法者处罚越重 , 震慑作用越明显 , 越有利于保护公众的权益 。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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