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订这4项变动,“一户多宅”和无宅基地的农民都高兴( 四 )

(3)多余宅基地退出可以拿钱了 。 “一户多宅”以及进城农民留在家里的宅院所形成的“空心房”问题 , 一直困扰着农村的规划和建设 , 宅院所有者也很头痛 , 放弃吧毕竟是自家的宅院 , 保留也不让新建 , 实在没有大用 。 对此 ,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提出 , 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 由本集体协商回购 , 让这些农民不再纠结 。

(4)农民房屋不再随意定为违建拆除了 。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 , 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 一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 并限期拆除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这就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 并形成很多矛盾和问题 。 将要修订完成的新法就比较人性化 , 提出对符合规划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 , 责令其改正 , 处以罚款;对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 , 地上建筑物交由农村集体处置 , 也就是就这类房屋将不再轻易拆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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