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发生了什么( 三 )


我把她按到床头就用双手掐她的脖子,掐了有一两分钟的时间王小丹就不动了,我当时就懵了,我怕王小丹醒来再去公安机关告我,我就在屋里找了一根绳子,缠着王小丹的脖子勒了几圈,缠了几圈、绳子是不是打结我记不清了,然后我就使劲用绳子勒王小丹的脖子,勒了有两三分钟她就没有呼吸了 。
【2012年12月23日发生了什么】看到王小丹死了,我当时很害怕,就用床上的白床单裹着王小丹的尸体,把尸体从屋里扛到门口,当时还下着雨,我推开门看看四周没人,她家西边有个玉米秸垛,我扛着尸体扒开玉米秸垛,把她的尸体扔在里面,又用玉米秸掩盖好 。
当时没人看见我就骑自行车跑了,没有回家直接就去卧龙我三舅家,当时我媳妇在他家生孩子,我在我三舅家住了两三天左右,越想这事越害怕,怕被抓了枪毙,我就想跑到新疆去 。”
他还称,自己在将尸体从屋里扛出打算抛尸时,发现屋外还下着雨 。一审判决书显示,后来警方曾调查过当天的气象资料,证实那天确有降雨 。
付某艳的妻子后来在口供中也称,其曾向她透露过杀人一事,“一天上午,他从外面回来见到儿子,就对着儿子说,‘儿子,你快没有爸爸了 。’我发现他情绪和神色不对头,就问他咋回事,他没有吱声 。
过了一会又问他,他不耐烦地说:‘杀人了 。’我问他杀的什么人,他说是他们旁边庄的女孩 。我又问他为什么杀人家,他说那个女孩要缠着他结婚,如果不同意就告他强奸 。他不愿意结婚就把那个女孩给杀死了 。我当时还问他是不是强奸人家了,他没有说 。他给我说了之后就走了,当时说是去商丘 。”
【4】法院称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法庭上,付某艳则辩解称,自己没有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更没有将其勒死 。从绳子上检出自己的DNA,是因为公安机关曾抽取其血液涂抹在绳子上 。自己作出有罪供述,是受到公安机关对其家人的威胁 。
从第六次讯问起,他就开始否认杀人事实,并称案发现场情况是母亲当时路过后告诉他的,自己并未去过现场,也未杀人 。
辩护人同时提出,作为物证的绳子来源不明,其上仅检出被告人的DNA,而没有被害人及其父亲的DNA 。
针对被告人付某艳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商丘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付某艳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 。
有罪供述中付某艳供述案发当天下雨、作案地点在堂屋西间、绳子有小拇指粗细等细节均得到现场照片、证人王彬的证言、气象局证明、勘查民警笔记等证据的印证 。
比如案发天气,付某艳供述把尸体扛到门口,当时还下着雨 。与公安机关调取永城市气象局的气象记录证实2001年12月3日出现降雨相互吻合,该证据隐秘性强 。
比如抛尸现场,付某艳供述扛着尸体扒开玉米秸垛,把王小丹的尸体扔在里面,又用玉米秸掩盖好 。
根据庭审中播放的同步录音录像,付某艳所作有罪供述时表情自然,情绪稳定,精神镇静,语言表达流畅,叙事客观准确,不存在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形 。
付某艳自2011年12月9日供述杀人,至2013年9月翻供,其间经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也未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提出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情况 。
关于物证绳子的问题,两位案件侦办民警证实:抛尸现场的物证提取了,2011年付某艳到案后,主要查找的是照片底版,物证找不到的原因是不仔细、不认真 。
根据永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照片证实,2019年8月永城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物证室全面清理查找时,发现编号“*****17”的白色绳子,并按规定排除保存,该物证来源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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