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程律师「高子程律师微博」( 二 )


三.关于指使吾家友律师贿买警察作伪证
“贿买”其实也是引诱的一种方式, 叫利诱 。 如果李庄确实在明知龚未受过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指使了吴家友贿买哪个警察作伪证, 那当然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 但根据本案披露的事实, 一是如果李庄确实认为龚受了刑讯逼供, 那就没有犯罪故意;二是如果李庄并没有具体指使吾家友去贿买哪个警察, 那就谈不上犯罪行为, 充其量叫“犯意表示”, 一个人在没有具体确定对象的情况下高喊“我要杀人”, 我们是不能说他杀人犯的;三是这个吴家友律师一方面自己口袋先装进了95万, 另一方面又公开发表“悔过书”或“道歉书”, 这样的证言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四.对高子程律师三点无罪辩护理由的看法
据报道, 高子程律师拟为李庄进行无罪辩护, 其理由有三:一是李庄主观上无伪造证据或妨害作证动机, 其一切行为目的都只是为龚辩护;二是认定李庄伪造证据或妨害作证与事实不符, 从李庄要申请为龚作伤情鉴定这一行为就表明, 李庄不想伪造证据;三是李庄未侵犯正常司法活动, 现在龚钢模案尚未开庭审理, 谈不上侵犯法院审理秩序, 李庄的行为没有犯罪客体 。 我认为, 或许是媒体对高子程律师意见的概括不够全面, 也可能是高律师时间紧急对自己的观点表述不够清楚, 光这三条理由是比较单薄的 。 首先讲动机, 犯罪动机和目的对大多数犯罪来说并非构成的必须要件, 一个人出于“为民除害”的“高尚”动机杀人照样是构成犯罪的, 李庄即使真只为了辩护目的, 只要他确实实施了伪造证据或妨害作证行为, 并不能否定他犯罪;其次讲有没有侵犯正常司法秩序, “律师伪证罪”是行为犯而并非结果犯, 只要李庄真实施了伪造或妨害的行为, 并且情节足够严重, 那就构成犯罪了, 并不需要最终造成某种后果 。 龚案未开庭只能说明后果尚未造成, 但犯罪客体与危害结果并非同一概念 。 再次讲行为, 用李庄申请伤情鉴定这一行为说明其主观上无伪造证据故意是可以的, 但以此证明其客观上有没有实施某些行为则是证明不了的 。
所以, 虽然我久仰高子程律师大名, 也相信高律师的刑辩经验, 但就媒体所报道的三点辩护理由来说, 高律师如真要为李庄作有力的无罪辩护, 还得再做斟酌 。

高子程律师「高子程律师微博」

文章插图
高子程律师, 黄松有也冤枉吗?最高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一案宣判, 廊坊中院认定, 检方指控罪名成立, 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走出法庭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一改往日的“无可奉告”, 终于开口说话 。 对于判决结果, 他认为过重, “超过了我们的预期 。 ”知道高子程的名字, 始自李庄教唆伪证案, 高子程是康达所合伙人、业务部主任, 受邀为同事李庄辩护 。 今天又见高子程, 方知原来还是黄松有的律师 。 黄松有是什么货色, 全国人都知道 。 我相信, 要是做个民意调查, 绝大多数人都会疑惑黄松有为何没判死刑 。 就从其以全国司法最高业务主管身份知法犯法的情节看, 便死有余辜 。 他不是简单的贪污犯、受贿犯, 其行为性质是在枉法坏国, 以释法权做交易勾织腐败网络, 造成的结果就是冤假错案丛生、祸国殃民草菅人命的黑腐分子被包庇纵容 。 这样的混账东西, 只判了个无期, 估计也就坐10几年牢, 难道不是太便宜他了?不禁生出好奇, 查了下高子程的履历, 被雷到晕菜:曾为交通部原郑副部长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张恩照受贿案、国家药监局注册局长曹文庄受贿案、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王某挪用公款案、中国航天研究院院长厉建中受贿案、中组部原研究室张主任受贿案、中国IC总经理王总私分国有资产案、中国能源总公司王总挪用公款案、黑龙江绥化市长王慎义受贿案、武汉海关原关长莫海涛受贿案、四川建设局局长单稀元受贿案、河北省财政厅孟副厅长挪用公款案、河北省人民银行张副行长受贿案、厦门国贸集团走私案、瑞典Leeguang商业受贿案、厦门特贸集团走私案、融信公司走私案、德国维特根香港公司走私案、香港新世纪走私案、香港杨氏集团主席杨秉忠诈骗案、台湾孟绍贤走私、亨进公司保险诈骗案等涉嫌犯罪出庭辩护, 也是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辩护律师 。 联想起李庄曾经为10多名黑腐罪嫌脱罪百余名减刑的履历及其自吹的“最高院有人免死”, 对康达律师事务所油然而生莫名的恐惧, 如果把康达所所有合伙人的履历摆在一起, 应该可以拼出一幅蔚为壮观的中国巨腐救援图, 甚至生出了一个念想:莫非康达所包揽了为贪腐大案做辩护的业务?当然, 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也是他们的本事 。 我有个不争气的朋友也做律师, 就没这个本事 。 如果他有, 我建议他干脆成立贪官慰安所, 正大光明地打出招牌, 业务方向一目了然 。 虽然知道律师就应该为贪官辩护, 但心中还是有些悲凉的感觉 。 中国被揪出来的贪官受到的惩治是轻了还是重了?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 。 这么些年来, 枪毙了不少, 但有几个大贪官啊?不敢说全归功于律师, 但律师们功不可没 。 中国法制尚不健全, 但中国律师已经提前进入了“法治状态”, 中国律师尤其是大律师们NB啊 。 程序正义真是个又值钱又能救命的好东西 。 但能否消费得起, 要看你的财力和人脉 。 贪官们, 加油攒钱吧 。 高子程, 继续为贪官喊冤吧, 相信你早晚能为中国法制建设做出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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