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老板卷钱跑路恶意欠薪 被抓后还钱仍获刑( 二 )
健身房老板拖欠工资逃匿 构成恶意欠薪
随着人们对运动健康的需求逐步加大 , “健身房经济”近年来也开始逐渐升温 。 开设健身房前期投入成本低 , 盈利模式简单的特点让不少投资者获益的同时 , 也让有些人打起来圈钱跑路、恶意欠薪的主意 。
据中国之声采访人员了解 , 从2016年5月开始 , 王某先后在珠海香洲区设立两家健身会所 。 然而在经营了不到一年之后 , 却因为经营不善 , 濒临倒闭 , 并开始拖欠员工工资 , 2个月后 , 王某因为无力支付员工工资 , 干脆选择逃匿:“最开始欠工资的时候 , 就用自己的办法到处去借钱来尝试去给他们发工资这样 。 因为后来资金越来越紧张 , 到后来确实是无力支付 , 才导致这样一个后果 。 ”老板欠薪逃之夭夭 , 消费者购买的服务打了水漂 , 员工们的生计也没了着落 。 无奈之下 , 胡某等11名员工只能选择向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王某 。 负责本案审理的香洲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边琳琳:“这些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是由于没有办法找到这个王某 , 所以他们没有办法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的途径去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 , 它最直接的一个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劳动监察部门 , 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对于违法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进行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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