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子女,赠与、继承和买卖到底哪种方式最省钱?( 三 )

2、政策变化实际影响不大

对此 , 业内人士指出 , 事实上这些条款与2009年发布的政策几乎没有差别 , 仅是税目发生了变化 , 由此前“其他所得”调整为“偶然所得” , 税率本身并没有变化 。

早在2009年5月 , 相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对于房屋无偿赠与免个税的相关情形规定 , 新《公告》和旧《通知》是完全相同的 。

实际上 , 一直以来无偿赠与都是免个税的 , 虽然在受赠人取得房屋的时候 , 不需要缴纳个税 , 但当受赠人将无偿取得的房屋进行出售的时候 , 则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由于获赠者购房成本为零 , 而那就等于交易全额都是差额 , 等于要全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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