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龄却没买满十年,是该转回户籍地还是继续按广东省标准继续延交?( 二 )


但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 , 是很难建立劳动合同的 , 所以说你需要一个条件 , 也就是说只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后 , 才能够继续选择在广东地区参保 , 如果说你没有这样的一个条件 , 那么你只能够转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 然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 。
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工作单位继续使用 , 你或者说在广东深圳地区 , 那么你依然可以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你的个人社保 , 并且最终在退休之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 , 在广东地区累计参保年限10周年以上 , 那么就可以选择在这个深圳地区办理退休 , 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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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 深圳社保到退休年龄还没满满10年 , 是该转回户籍所在地还是继续按广东省的标准缴纳 。如果说你的社保在深圳地区没有满足10年的一个要求 , 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在深圳地区来办理退休的 , 但是你想要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就必须要继续在深圳地区来缴!
深圳地区继续交纳社保的前提条件 , 就是你要在深圳地区继续工作 , 那么这样一来才可以享受到继续缴纳社保的一个待遇 。直到自己退休为止 , 如果说在退休之前在深圳地区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周年以上 , 并且自己总计的累计缴费年限在15周年以上 , 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 , 享受深圳地区的养老金的待遇 。
如果说这个时候你将个人社保 , 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 那么很明显你就不能够在深圳地区来办理退休了 , 只能够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 当然户籍所在地所能够享受到的退休金待遇应该会低于深圳地区 , 所以对你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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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上是一个在异地购买社保 , 到达退休年龄 , 却没有缴费满10年的一个问题 。这可能可能是很多年纪偏大的外地打工者面临的问题 。
按照我们国家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 如果我们在一个地方缴费满10年以上 , 就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 。
可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 在当地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一般只能转回户籍地 。如果我们在任何一个地点缴费都不足10年 , 只能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
目前来看 , 我们只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 就不能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 。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 用人单位就不能给我们继续缴纳保险 。这样就肯定缴费不满10年 。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 , 一般要求退休前10年才可以在当地参保缴费 , 确保能够在当地办理退休 。否则 , 只能回户籍地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 , 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 。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
像这种情况 , 即使后期将户籍转到现在地 , 也无法再将养老保险转回来了 , 除非我们在户籍地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还不满10年 。
因此 , 我们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时一定要提前规划 , 最好不要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仍然缴费不足15年的情况 , 这样会少拿几年的养老保险 , 很不划算 。
如果实在缴费不足10年 , 那么尽量要将户口转到当地 , 才可以在当地继续缴费 , 直至办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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