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体钞”诈骗老人52万元 男子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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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采访人员李强)7月25日 , 北京头条APP以《以投资朝鲜币“连体钞”为由诈骗老人52万余元》为题 , 报道了郭某诈骗老人马某52万余元的消息 。 7月29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从北京石景山法院获悉 , 此案已审结有果 , 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1年 , 剥夺政治权利2年 , 并处罚金11万元 , 同时责令郭某退赔被害人马某52万元 。
据悉 , 2014年 , 郭某是在某公司任职时认识的马某 。 2016年后郭某离开公司 , 由于马某是前公司的客户 , 于是郭某就和马某再次联系上 , 想以1680元一张的价格向马某出售30张“连体钞” , 还说升值空间比较大 , 以后可以帮助马某将其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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