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体钞”诈骗老人52万元 男子获刑11年( 二 )
郭某还称 , 要卖出“连体钞”需要交纳保证金 , 出手后这些保证金今后还能退还 , 而他自己只挣总额的3% 。
2017年3月初 , 郭某告诉马某“连体钞”价格上涨了 , 劝说马某同意将手中30张“连体钞”交于他代为出售 , 并以出售“连体钞”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中介费、公证费等为由 , 通过到马某住所附近等现场提取 , 或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等手段 , 多次骗取马某人民币共计52万余元 , 后将赃款用于归还赌债或其他个人消费 。
7月24日的开庭中 , 郭某面对公诉机关的询问并不急于回复 , 而是等上数秒钟后才开口说话 。 听完公诉机关的指控后 , 其认可将从马某处骗来的钱用于还赌债等指控 , 但对于收取公证费和中介费的指控则表示有异议 , 其称自己并没有收取过上述两项费用 , 且收到的总额是47万元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