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平台暗藏信息泄露风险 平台自律力所不逮( 二 )
“我比较相信大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 。 ”北京某高校学生刘佳告诉《法制日报》采访人员 , 她在支付宝推出相互宝后就加入了 , 操作简单 , 分摊费用明细清楚 , 扣款也不是很多 。
网络互助意义深远
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互助是一种古老的风险分摊机制 , 但互助与互联网相结合而成的网络互助是新生事物 ,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无太多经验可以借鉴 。 当前网络互助计划的快速发展 , 体现了人们对低成本风险分散机制的需求 , 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们的风险管理意识 , 起到了健康保障教育的作用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副教授张俊岩说 。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自立看来 , 网络互助作为新生事物 , 确实有积极作用 , 解决了相当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重大疾病费用问题 。
但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络互助平台或产品是否存在一些风险呢?
对此 , 任自立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风险 , 一是可能存在产品误导或者销售误导;二是可能擅自改变会员公约或者对加入者的承诺;三是加入人员的个人信息可能泄露 。 ”
任自立说 , 第一种误导风险是指人们容易被产品的30万元或50元的互助金所吸引 , 而忽略了一些申请的限制条件 , 其实并非都是顶格的互助金额发放 , 和病种、花费或是年龄都有关系 , 但平台在宣传时都称为最大互助额 , 而不强调约束条件 , 这会让加入的人形成期待落差 。
“目前来看 , 网络互助平台还缺少监督机构 , 外界监督不给力 , 个人信息有泄露风险 。 现在许多平台都号称拥有8000万以上的会员 , 如果这么多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 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 ”任自立说 。
张俊岩说 , 作为新生事物 , 网络互助在会员数据真实性、互助资金安全性、互助计划合理性、互助事件真实性、平台数据安全性以及互助平台退出机制等方面都需要有完善的规范 。 早在2015年 , 原中国保监会就指出 , 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 , 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 , 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 , 容易引发会员纠纷 , 存在潜在风险 。
“例如 , 按照有些网络互助平台的声明 , 加入互助计划是单向的捐赠或捐助行为 , 会员并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 平台也不对互助申请人获得的互助金金额做出保证和承诺 。 再加上平台制定的互助申请审查机制 , 已经发生过会员申请互助时被不予互助处理的情况 。 再如 , 无论是预收费还是后付费模式 , 目前用户加入网络互助计划的成本很低 , 而遇到疾病或者意外时能够申请的互助金额相对较高 , 网络互助平台如何维持长期运营?从2016年至今 , 已经有多家网络互助平台退出市场 。 另外 , 由于对网络互助的性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 监管缺失 , 也给网络互助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 ”张俊岩说 。
平台自律力所不逮
政府监管刻不容缓
任自立认为 , 网络互助平台在现行的政策下只能作一个定位 , 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 。 对其监督目前主要是靠各个平台单独自律 , 是自我约束 , 还不是平台之间的行业性自律 。
“对于平台而言 , 这种自我约束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 因为平台的出现和发展靠的是资本力量 , 而这种力量说明平台不可能永远做慈善、做公益 , 平台是要赚钱的 , 所以靠平台自我约束是靠不住的 。 ”任自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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