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 , 在明律师得出的结论就是 , 强征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需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任何行政机关不得以“已打款”为由径行实施强征 , 否则皆是程序违法 。
作者丨王家才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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