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人恭喜!房子的永久产权来了!( 二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 , 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 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 应当予以批准 。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 , 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简称 《不动产证》 , 基本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 。
房产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
不动产证上 , 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 , 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 其中 , 不动产单元号 , 具有唯一代码 , 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 , 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 , 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 权利不变动 , 证书不更换 。 也就是说 , 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 但对于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 , 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 , 买房办证手续更加便捷 。 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 , 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 。 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 , 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 , 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 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 , 提高工作效率 , 实现简政高效 。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 , 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 , 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 , 保持收费不变 , 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 , 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 , 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 不用再纠结土地年限
1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何不同?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权的证明 。
其中 ,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 , 并永久保存 。
按相关规定来看 ,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 , 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 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2 两个证件的区别
首先 , 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 。 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
其次 , 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 , 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
这张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 。 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 , 全国唯一 。 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 , 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
3 登记后 , 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 , 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 权利不变动 , 证书不更换 , 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 , 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
4 不动产登记 , 我们受到什么影响?
卖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跑手续);
一房多卖?再不会!(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 , 防坑又防骗);
农民受益(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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