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遭确认违法, 申请行政赔偿可是个技术活!( 二 )


法律分析:赔偿程序究竟如何提起?

从法院的角度看 , 法院为了减少工作量 , 肯定会要求当事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 不服赔偿决定后 , 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但是从当事人的角度看 , 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 等同于让赔偿义务机关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 既吹又跑 , 怎么可能公平公正处理好赔偿问题呢?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与其让赔偿义务机关自己“办”自己 , 不如直接让法院“办”它效果会更好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 , 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 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从此规定中很容易得知其中两种求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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