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况! 棚户区改造竟这样下房屋征收决定!

新情况! 棚户区改造竟这样下房屋征收决定!

导读:在国务院、住建部接连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发声的大背景下 , 棚改“收紧”已从最初的传言变成了现实 。 在此政策环境发生微妙但清晰调整的情势下 , 各地方在棚户区改造征收中也出现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 这尤为值得广大被征收人给予特别关注 。 那么 , 所谓 “新情况”究竟是什么呢?本文 , 笔者将结合在明律师杨念平在近期的一次所内培训中讲述的案件来为大家做介绍 。 征收方“脑洞大开”创新征收程序的手段 , 着实令久经沙场的征收维权老律师都看傻了眼……

奇葩棚改:房屋征收决定“分户”下

如果笔者问广大被征收人 ,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征收决定是以何种形式下的 , 大家一定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先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作出“暂停公告” , 之后针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举行听证、适当修改 , 进而在征收范围内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 同时公开正式的征收补偿方案 。 这一大致流程 , 由于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明文规定 , 通常不会有什么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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