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况! 棚户区改造竟这样下房屋征收决定!( 二 )

换句话说 , 房屋征收决定按道理是针对征收范围内的全体被征收人作出的 , 就好比食堂里的“免费汤” , 所有在食堂里就餐的朋友都有权拿碗去盛 。 然而杨念平律师团队在上海市所碰到的一起案件 , 却完全颠覆了这样的“常理”——征收决定竟然是分户下的 , 即直接针对某些特定的被征收人一户一户作出 , 有些类似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了!

原来 , 涉案项目的操作方法是先由征收方组织征收范围内的全体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协议 , 进行所谓的“协议征收” 。 签到一定程度之后 , 征收方再将拒绝签约的那些被征收人统计一下 , 直接针对他们一户一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而已经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则不会收到这样的征收决定 , “协议”就是他们获取征收补偿的唯一文字凭据了 。

这样的奇葩操作当然是有其目的的 , 即人为缩限房屋征收决定的适用对象 , 将可能的“不服”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 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对本为一个整体的被征收人进行分化瓦解 , 促使有心维权的人成为被分割开来、孤立作战的少数派 。 即使仅从心理层面而言 , 这一别出心裁的步骤设计也必将给剩下来的被征收人制造巨大的精神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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