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彩礼如何认定? 未领结婚证彩礼应返还

  □ 本报采访人员 周宵鹏

  “野有死麇 , 白茅包之 。 有女怀春 , 吉士诱之 。 ”

  关于婚姻的缔结 , 中国自古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 , 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 , 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 具有较为浓重的风俗习惯色彩 。 然而 , 因此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

  法律上对彩礼如何认定 , 相关审判实例如何判定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对此进行了梳理 。

  未领结婚证彩礼应返还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 , 新中国成立后 , 婚姻法几经修改 , 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 , 但并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 。 因此 , 相关彩礼纠纷案件 , 人民法院审理时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婚约财产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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