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 分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二 )


四是有效支撑节能评估工作 。 节能评估是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阶段 , 进行用能科学性、合理性分析和评估 , 是进一步追根溯源介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举措 。 《通知》明确对拟建、在建项目 , 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 , 配套设定了相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具体指标 。 这为节能评估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 可从根本上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开工建设 , 可从源头上确保新建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为政府、企业的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 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三、确保能效水平指标充分发挥作用还需形成政策合力
一是加快落后装置淘汰退出 。 《通知》和《意见》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 , 建议以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依据 , 结合国家相关产业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能耗双控和环境准入等政策措施 ,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 推动工艺技术水平落后、能效不达标的装置关停退出 。
二是推动节能技术装备攻关 。 《通知》和《意见》要求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 建议引导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机构 , 围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共性关键技术、成套装备开展攻关 , 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专业基础和信息优势 , 搭建高水平节能降碳技术评价与推广平台 , 为企业提供科学客观的评价服务 , 加大节能降碳攻关成果推介力度 。
三是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 。 《意见》提出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 , 建议以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依据 , 通过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系统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企业名单 , 推动名单内企业制定改造升级方案计划 , 明确改造目标、时间节点、技术路线、实施路径等 , 落实好具体工作举措 。 同时按照能效水平对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制修订 。
四是细化金融服务支持政策 。 《通知》和《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 , 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 建议行业组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 , 依据技术改造企业清单 , 发挥专业技术优势 , 为金融机构在进一步细化支持政策时当好“智囊”和“参谋” 。
五是打造行业试点示范标杆 。 《意见》提出发布能效“领跑者”名单 , 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典型案例 。 建议有关方面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做法 , 通过会议、出版、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 营造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 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 。
【科学界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 分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李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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