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非法销售“笑气”被判刑 “笑气”有啥危害?( 三 )

  本着犯罪嫌疑人利益同样需要受到保护的原则 , 检察官再次与公安机关沟通 , 一方面 , 前往网店、线上支付平台所在公司调取后台原始数据 , 细致甄别哪些是销售“笑气”的价款 , 哪些是刷单的款项;另一方面 ,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网店销售记录 , 进一步寻找购买“笑气”的下家 。

  很快 , 后台原始数据成功调取 , 一些下家也找到了 。 鼓楼区检察院最终认定林江欢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27万余元 , 王宁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11万余元 , 王焕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5万余元 , 云亚宝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6万元 。

  积极开展宣传 提升办案社会效果

  2019年6月28日 ,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林江欢、王宁、王焕、云亚宝等四人提起公诉 。

  法院采纳了鼓楼区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 于今年7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四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 , 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人民币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 。 林江欢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 目前二审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裁定 。

  案件虽然办结了 , 但鼓楼区检察院案外的工作却没有停止 。 该院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线上载体 , 另一方面结合“检察官巡回讲堂”“双零”社会共建等传统方式 , 面对面开展宣传 , 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的形式 , 详细阐述了经营“笑气”的相关规定、吸食“笑气”带来的严重危害等情况 。

  (题图漫画:据新华社)

  案后说法

四人非法销售“笑气”被判刑 “笑气”有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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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 , 我国没有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 , 而是将其作为普通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 要求销售“笑气”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危险品许可手续 。 但是 , 没有将“笑气”列入毒品目录 , 并不意味着它的危害性不大 。 实际上 , “笑气”虽然不是毒品 , 但跟毒品一样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

  本案中 , 云亚宝等人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 , 甚至明知客户购买“笑气”是用于吸食 , 仍然大量出售 , 甚至主动打广告进行兜售 , 有的还出售给了未成年人 ,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 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 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 , 必须要发挥刑法的惩戒、引导作用 , 依法严厉予以打击 。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 , 我院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 , 不仅在具体个案办理中解决了主观故意认定、涉案金额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 , 依法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 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笑气”的销售链 , 为以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 而且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宣传 , 给经营者和其他人员以警示 , 防止更多的人因错误认知而吸食“笑气” , 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的惩戒、预防和教育功能 , 很好地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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