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 , 文斯提到的“美”又是在指什么呢?从书中的叙述看 , 或许可以将“美”理解成为“价值观”——“人类利用美来形成个人和族群的身份特征 , 随后赋予物体以价值和意义” , 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美 , 即人类为物品创造价值的偏好” 。 在这方面 , 书中同样举出了鲜为人知的“颜那亚人”的例子 。 考古发现表明 , 颜那亚人能够制作用于收藏和装饰的珠宝 , 以及图案复杂的“比克陶器” 。 正是出于对“美”的偏好 。 这个骑马民族成为“全球化的先驱” , 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横跨大陆的贸易网并进入了欧洲大陆 。 这大大加速了欧洲的文化进化 。 “短短几个世纪中 , 颜那亚人就彻底变革了欧洲的社会、文化和基因 , 带领农民迅速从石器时代进入青铜器时代” 。
读者在书中还可以看到 , 作为“美”的载体 , “仪式”有时候还能起到延续知识的作用 。 1860年 , 一支横穿澳大利亚大陆的欧洲人探险队以失败告终 。 耐人寻味的是他们中途得到了原住民的帮助 , 依靠一种叫“恩加度”的种子做的面包暂时渡过难关 。 结果这些欧洲人自力更生时却发现越吃“恩加度”面包反而变得虚弱 , 差点因此丧命 。 后来研究者才发现 , 其中的奥秘在于 , 需要通过复杂的工序分解掉“恩加度”里的维生素B1分解酶才行 。 更有趣的是 , 澳大利亚原住民虽然知道这么做 , 却完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 在他们看来 , 这些繁杂的工序只是在履行神圣的仪式而已——尽管这的确帮助他们在贫瘠的澳大利亚内陆沙漠里生存了下来 。
就这样 , “火”、“语言”、“时间”与“美”加在一起 , 构成了文斯笔下的“人类进化史” 。 实际上 , 读者在书中还可以发现另一个与人类进化至关重要的因素 , 这就是人群的规模 。 道理明摆着 , “一个族群的规模越大 , 就越有集体智慧 , 因为族群内会有更多思想的碰撞 , ‘不经意间’就会形成更多的创新” 。 对此 , 文斯举了一个数学上的例子 , 假使一个人要活1000次才能想出给箭装上羽毛的主意 , 那么10人小组在100代(2500)年才有发明羽毛箭的可能 , 而1000人小组在40年里创造出这个发明的概率却高达63% 。 因此 , 孤立的人类小群体在历史上很难长期生存下去 , 古爱斯基摩人就是一个例子 , 他们只生活在规模为20-30人的小村庄里 , 结果 , 即便没有冲突的证据 , 他们还是逐渐被生存到今天的新爱斯基摩人(因纽特人)淘汰了 , 后者生活在组织严密的大村庄了 。 显而易见 , 他们的人群规模要大得多 。 因此 , 相比古爱斯基摩人的简陋石刀 , 新爱斯基摩人会捕鲸、又拥有狗拉雪橇 , 技术上显然要先进得多 , 也更加适宜北极圈的生存环境 。
就像冰河期之后的智人取代了欧洲的尼安德特人一样 , 在过去的历史里 , “进化的成功最终是通过数量来衡量的” 。 但文斯也意识到 , 在当下这个“人类世” , 这一逻辑已被完全颠覆——越是发达、富裕的人类社会 , 其生育率反而越低 。 近期的《日本经济新闻》也在惊呼 , 人类社会已经出现了总和生育率(指妇女一生生育数量)的1.5“魔咒” , 也就是掉入1.5以下的生育率几无恢复可能——而维系人口数量不变的总和生育率是2.1 。
不过 , 在文斯看来 , 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的进化史步入了歧途 , 恰恰相反 , “我们的文化目标——自我决定 , 已经超越了人类的生物学极限” 。 这又让读者想起了前言里的那位内尔·哈比森 , 他先是通过人工天线拥有了“视觉” , 随后又将指南针组件嵌入了自己的膝盖 , 以感知地球的磁场(换句话说 , 他从此在野外不会迷路了) 。 “随着我们不断用人造肢体提升身体能力 , 类似内尔·哈比森这样的电子人将越来越常见” 。 文斯甚至预见了将大脑也“外包”给人工智能的极致 , 因为“人工只能可能是人类大脑不断渴求预测能力的最高表现形式”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刘慈欣的科幻小说《时间移民》里 , 未来某个阶段的人类就做出了放弃肉体而以虚拟网络中的AI形式“存活”下去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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