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举措,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二 )


7.提升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活力和社会贡献度 。 成立上海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 高质量建设女性科技人才的各类学术社团组织 , 提升组织活跃度和引领力 。 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中常务理事、学会负责人、会员或代表中的女性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 高质量举办女性科技人才学术交流活动 , 在浦江创新论坛、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上海各类重要科技论坛和学术会议中 , 逐步提高女性参与度 , 提升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女性比例 , 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女性议题或女性专场 。
8.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 选拔优秀女性科技人才主持和参与企业创新和改革工作 , 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中担当作为 。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 , 同等条件下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等计划予以优先支持 , 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 。
9.建立健全女性科技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 。 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上海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奖项评选表彰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 。 每两年选树一批巾帼创新领军人才 , 创设妇女发展基金 ,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 , 更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 。
【上海出台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举措,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10.为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 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 , 资助女性科研人员孕育后重返科研岗位 。 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 , 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 , 并纳入集体协商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畴 。 允许女性科技人才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申请延长项目结题时间 。 鼓励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 , 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爱心妈咪小屋应建尽建、设立托幼服务灵活补助金和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等方式 ,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设友好工作环境 。
11.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 。 建立健全女性科技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模式 。 义务教育阶段加强科学素养课程的实施力度 , 充分发挥女性科技人才的榜样宣教和示范引领作用 , 激发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 。 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 , 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 。 大学阶段教育通过实施强基激励计划、强化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 加强对女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辅导 , 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支持系统 , 培养一批女性创新型基础研究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
12.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 。 开展“科技与性别”研究 , 对上海市已有科技政策文件进行性别平等评估 , 对科研单位、用人单位招生、用人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分析 , 提出促进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意见建议 。 对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开展跟踪研究 , 探索实施全周期管理 , 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 , 为进一步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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