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如何去处理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 , 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 。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 , 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追索债款 。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 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如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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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 , 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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