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5)


(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 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 做出科学决策 , 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 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 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 不侵占公司利益 , 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 ”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 , 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 则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 ”
特此公告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10 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下转B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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