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 。应注意的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申请执行时效、仲裁时效的中止问题与前述诉讼时效中止问题相同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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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疫情期间的诉讼仲裁事件如何处理 当事人因疫情耽误起诉】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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