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对号入座拟写入民法典 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 六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保证方面的推定方面 , 草案二审稿也进行了修改 。 草案规定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 但是自然人之间的保证合同除外 。

  有意见提出 , 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加重保证人责任的保证方式 , 原则上宜由当事人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 一概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 会加重实践中因互相担保或者连环担保导致资不抵债或者破产的问题 , 影响正常的生活和经营秩序 。 草案二审稿明确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布服务信息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