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最终归宿——固定利率&LPR!你选哪种?( 二 )
从2020年3月1日开始 , 到8月31日之前 , 存量房贷要全部转化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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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 但央行在答记者问中谈到 , 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 存量房贷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该保持不变 , 也就是说 , 转换完成后 , 房贷利率还是一样的 ,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 房贷利率会有升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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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个转换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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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现在有一笔贷款30年 , 剩余期限25年 , 原约定合同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0%的贷款要转换 , 那么现在执行的利率就是4.9%×(1+10%)=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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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是4.8% , 假如借贷人和银行确定在4月1日转换定价基准 , 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 , 重定价日仍为每年的1月1日 , 那么加点幅度就是0.59个百分点 , 因为5.39%-4.8%就是0.59%(4.8%+0.59%=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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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2020年4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 你还房贷所执行的利率就是按照5.39%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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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到了2021年1月1日开始 , 第一个重定价日到了 , 你的利率才会变 , 假如LPR降息了 , 从4.8%降到了4.6% , 那你的利率也就变成了5.19% 。 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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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举一个利率打折的例子 , 假如你是09年买的房子 , 当时最低是7折 , 贷款30年 , 现在还剩20年 , 原约定合同利率就是4.9%×0.7=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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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都是一样的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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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是4.8% , 如果借贷人和银行确定在4月1日转换定价基准 , 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 , 重定价日仍为每年的1月1日 , 那么加点幅度就是负的1.37个百分点 , (3.43%-4.8%=-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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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2020年4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 你还房贷所执行的利率就是按照3.43%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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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到了2021年1月1日开始 , 第一个重定价日到了 , 你的利率才会变 , 假如LPR降息了 , 从4.8%降到了4.6% , 那你的利率又变成了3.23%(4.6%-1.37%)了 。 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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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就是说你当初合同上写的打7折是30年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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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道理 , 按照房地产调控的原则 , 当初买房时 , 不管你是7折、8折、85折买的 , 还是上浮10%也好、20%也好 , 还是30% , 都是跟随你的合同终身的 , 转换前后基本上不变 , 这也是保持市场稳定最好的做好 , 也是尊重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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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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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央行为什么要以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的LPR作为标准 , 我想肯定是方便央行明年开展这个转换的工作 , 因为LPR每个月20号都会变 , 如果不以一个固定的数值作为标准的话 , 那就不好做这个转换的工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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