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1万元罚单暴露汽车行业垄断顽疾( 四 )

  随着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公之于众 , 不少消费者针对此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 尤其是部分加价购买雷克萨斯汽车的车主 , 对雷克萨斯品牌表现出强烈的愤怒和失望 。

  在汽车之家雷克萨斯ES论坛上 , 名为“xx寿司”的网友发帖表示 , 因为发生了雷克萨斯垄断案 , 他已经退订了ES300h , 并晒出了退订的金额截图 。 而名为“爱吃鱼的小鱼儿”的网友则发帖提问 , “罚款是对的 , 但是加价提车的车主是不是应该也得到赔偿呢?毕竟买车的钱都是大家的辛苦钱 。 ”

  “事实上 , 一个企业因垄断行为被处罚后 , 消费者可以对企业进行起诉 , 要求其赔偿差价和损失 。 ”金毅说 , “如果涉及的消费者人数比较多 , 消费者可以进行代理性质的公益诉讼 , 这样有助于分摊大家诉讼的成本 , 节省精力 。 ”

  金毅同时建议 , 消费者在日常看车购车的过程中 , 应多去留意汽车企业是否出现了垄断行为 。 “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垄断行为 , 消费者可以拿着购车的合同、票据和其他信息 , 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机构举报 。 对于此类举报 , 监察机关会保密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 ”

  田济民则表示 , 《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草案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初稿 , 2016年3月份征求意见 , 但至今仍未最终落实 。 如今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出现 , 或将加速《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的落地 。

  在夏树看来 , 目前 , 由于我国没有强力的第三方监察机构 , 因此单一消费者想要起诉汽车企业 , 无异于“蜉蝣撼树” 。 庞大的诉讼成本和人力成本是消费者无法承担的 。

  夏树建议 , 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察举报通道 , 与消费者进行联动 , 发动广大消费者的集体力量 , 以此遏制并治理汽车企业的垄断行为 。

  “就像在治安领域有‘朝阳群众’ , 在反腐领域有‘人民来信’ , 那么在反垄断领域 , 政府同样可以设立专属的通道 , 消费者在日常的选车购车过程中 , 就可以对汽车企业发挥出监督作用 。 ”夏树解释说 。

  “与其他的违法行为不同 , 垄断行为有很强的单方面性 , 比较隐蔽 , 很难被察觉 。 由于垄断行为对市场经济有很强的破坏性 , 因此反垄断行动刻不容缓 , 反垄断之路仍需多方助力 。 ”夏树如是说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张真齐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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