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征收维权阻止施工被判处“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 )

2017年 , 孙先生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因“某水利工程的建设”项目被征收为国有土地 。 孙先生及其他村民本着“水利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建设工程”的想法 , 很快与当地的政府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 , 协议约定:在村民搬迁后3个月内 , 将宅基地补偿款支付到位并让村民住上回迁安置房 。

3个月后 , 村民并没有拿到任何宅基地的补偿款 , 回迁安置房也没有得到落实 。 一天 , 孙先生来到了自己曾居住多年的宅基地附近 , 面对一片废墟 , 孙先生突然想为大家讨个公道 。 于是 , 孙先生等人通过轮流值班的方式 , 阻止挖掘机施工 , 并未毁坏任何物品 。 连续在施工现场待了三天 。 看似孙先生在维护自身的权益 , 但是其所采取的的方式 , 客观上导致了雇佣车辆的费用损失 , 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 。 孙先生后被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指控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 眼看着就要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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