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規是否可以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規定 , 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 。 這也就意味著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均不得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 其中 , 地方性法規只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和扣押財物 。 本文給大家介紹的是個區政府強制清理農作物的案子 , 歷經一審、二審、再審 , 可謂一波三折 , 希望通過對案情及各級法院的裁判理由進行梳理能對遭遇行政強制的被拆遷人有所啟發 。
案情概述
2013年 , 撫順市某環境治理和保護領導小組制定了《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退耕工作實施方案》確定該地水源一級保護地區的退耕方式為政府租地 , 由鄉、鎮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承包權人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并確定了土地年租金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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