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 縣政府最終就關停補償事宜同意溝通解決 。 因為當地環保關停補償數額較低 , 張先生決定只要搬遷補償 , 不要其他貨幣補償 , 但政府方必須在適宜的地方提供一塊土地用于張先生繼續建廠經營 , 且新廠建好之前允許張先生在原地繼續經營一段時間 , 即所謂的異地安置 。 當地政府考慮到經濟發展的需要 , 且周邊土地閑置較多 , 遂同意了張先生的主張 , 此案就此解決 , 張先生的積極維權使得自己的損失降到了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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