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本村以外的人進行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買賣,能合法的了嗎?( 四 )
其二 , 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取得了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
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 , 雖并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 , 但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 , 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取得了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 , 足以認定征得了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 亦可以認定雙方當事人買賣房屋的行為不存在損害集體利益的情形 , 那么此時的宅基地上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視為有效 。
其三 , 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家庭成員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 , 之后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 , 雖并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 , 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 , 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家庭成員(如配偶)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 。 之后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其配偶離婚 , 其配偶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 亦可以認定雙方當事人買賣房屋的行為不存在損害集體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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