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有何影响?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 二 )


对此, 储朝晖也强调, 在社会、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时, 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就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群体 。 “针对这类家庭, 我认为学校和社会能够做的最关键的, 就是为他们提供一些专业的支持和资助, 比如教授一些养育孩子的专业知识 。 ”
“家庭教育促进法目前刚刚表决通过, 未来的家庭教育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 ”储朝晖指出, 法律条文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后续如何宣传、运用法律, 如何用法律来引导家长, 都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
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责任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四章 社会协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 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
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 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 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 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 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 。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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