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全部过程 加多宝王老吉之争( 三 )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 ,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第四幕:最高终局 , 尘埃落定
2017年 , 双方的官司打到了最高院 , 最高院判决:

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全部过程 加多宝王老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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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 , 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 , 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 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 , 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 , 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 因此 , 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 , 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 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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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 , 广药集团曾提出再审 , 2018年 , 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至此 , 王老吉和加多宝一段旷世奇缘终于尘埃落定!
双方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剪不断 , 理还乱”的关系 , 我认为和国家经济政策 , 法治改革与历史文化背景的交织演化是分不开的 。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 , 这也就是传统历史和现代法治在进化交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交融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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