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开始, 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直播电商的管理 。 今年5月, 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 试行 )》将“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纳入监管范围, 明确细化“人、货、场”的权责边界, 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
根据《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 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伪造产品的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商标专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 将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的处罚 。 同时, 要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 直播过程视频信息和文本信息保存不少于3年, 直播营销活动的回看功能宜对消费者开放 。
经历几年的野蛮生长后, 直播电商虽获得了快速发展, 但暴露了许多问题 。 淘宝、抖音、快手等一众平台, 目前均已在直播电商领域建立起用户心智;但生态越做越大后, 产品、平台、主播、售后等问题也频发, 平台自身的章程迭代及重拳治理已然不够, 更需要监管的入局 。
直播电商正在回归常态化, 平台、品牌方、MCN机构、主播都需要认识到, 直播电商依然需要遵循电商的基本逻辑, “人、货、场”三个环节都需要重视 。 如今的直播电商已然不能以收割短期流量的心态入局, 而是要抱着长期经营的心态, 规范带货、完善供应链、服务好消费者, 才是发展的长远之计 。
参考资料:《直播电商的“人、货、场”, 到底应该怎么管?》, 来源:新华网思客
《被监管“盯上”的直播电商, 将走向何方?》, 来源:调皮电商
《陈根:从直播风口到直播乱象, 电商直播回归电商本质》, 来源:陈述根本
《袋鼠妈妈CMO伍屯颖:放弃短期流量收割思维, 用长期主义布局直播电商》, 来源:新经销
*题图来源于微博@雪梨Cherie, 文中温新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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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为:雪梨被罚, 危及快手)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燃次元”(ID:chaintruth), 作者:邓双琳 冯晓亭 闫俊文, 36氪经授权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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