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分析:个人静态收款二维码禁用,扫码支付时无差异无感知


流程分析:个人静态收款二维码禁用,扫码支付时无差异无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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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银发〔2021〕259号《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 其中关于个人支付码的使用要求引起关注:
重点:
(1)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 ,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 , 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 , 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
(2)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
(3)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 , 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
虽然文件中有特例 , 允许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用于特定情况的收款 , 但可以想象由于平台监管的复杂性及平台需承担非常大的责任 , 平台不会鼓励这种收款 。
可以看出 , 此文件的出台原因包括支付二维码的乱用:
(1)个人静态二维码本身不够安全;
【流程分析:个人静态收款二维码禁用,扫码支付时无差异无感知】(2)个人静态二维码可能被出租、出借等 , 然后被用于非法的目的 , 如电信网络诈骗 。
对扫码的消费者来说 , 没有影响 , 还是扫码、支付 , 一个环节都没多 。
对于中小商户的常规合法收款行为来说 , 也基本没有影响:
(1)可以申请特约商户二维码(还是二维码 , 使用没啥差异) , 可以就近办理 , 也可以通过网络远程办理 。 只要是自己用 , 影响不大 , 申请过程也不算复杂 。
(2)实际上 , 已有第三方公司提供整合服务 。 例如原来很多商家是同时挂支付宝、微信支付两个收款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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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有不少商家开始使用一个“聚合支付二维码” , 同时支持包括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 已经有多家公司提供这样的整合服务 。
申请聚合二维码 , 和新《通知》对特约商户的要求是一致的 , 支持固定摊位 , 也支持流动摊位 。
不同的是 , 原来如果直接通过支付宝支付 , 支付宝要对资金的安全和流动合法负责 。 而通过聚合二维码 , 提供聚合服务的公司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 这些责任包括 , 申请时实名认证 , 使用过程中人实相符(没有出租、出售等)等 。 新通知的重点 , 也是加强对支付流程安全的管理、支付平台、聚合支付服务提供者将为二维码的安全使用付更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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