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70年产权到期咋续费?有委员呼吁尽快立法明确( 五 )
草案第二款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6项至第8项规定的事项 ,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 ,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 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与一审稿相比 , 草案二审稿已降低了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 , 将“双过四分之三”同意 , 修改为“双过半数”同意 。
不过 , 谭耀宗委员建议 , 继续降低“门槛” 。 他介绍 , 物权在整个法律制度中具有核心性 , 是整个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 。 草案这些规定首先要求两个占比三分之二来参与表决 , 然后按照决定事项的重要性再分开两个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和两个参与表决的过半数 , 由两个方面来决定 , “门槛”还是太高 , 事实上难以做到 。 比如第三款“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将很难选举或者很难更换 。 他建议考虑适当地降低“门槛” , 增强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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