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八 )

老旧住宅小区可依法使用维修资金增设电梯

5月1日前已签订规约的 按已签订规约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 , 根据195号令的相关规定 , 此次《办法》明确:老旧住宅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后 , 可以使用维修资金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增设电梯 。 增设电梯的具体流程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办函〔2018〕134号)相关规定执行 , 这为既有住宅使用维修资金增设电梯提供了政策保障 。 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 市住建局还专门制定了《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服务指南》 , 进一步加强了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

据悉 , 《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 届时《成都市老旧院落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规则》同时废止 。 业主已于2019年5月1日前签订本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老旧住宅小区 , 其首期维修资金缴存仍按照已签订的本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约定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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