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对木结构建筑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建筑构造等图示理解(15)
民用木结构建筑与厂房(仓库)等建筑的防火间距、木结构厂房(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 应符合本规范第3、4章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 。 【图示2】
注:1 两座木结构建筑之间或木结构建筑与其他民用建筑之间 , 外墙均无任何门、窗、洞口时 , 防火间距可为4m【图示3】;外墙上的门、窗、洞口不正对且开口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10%时 , 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图示4】 。
2 当相邻建筑外墙有一面为防火墙【图示5】 , 或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且墙体截断不燃性屋面【图示6】或高出难燃性、可燃性屋面不低于0.5m时 , 防火间距不限【图示7】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