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三年,折戟一线,艰难的明发意欲“空手套白狼”?(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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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 明发集团前核数机构普华永道对外称 , 因其未能对明发若干股权转让、销售交易以及多项与其他公司具资金流动性质的事宜取得足够且适当的审核凭证 , 故对明发2015年财务报表“不发表意见” 。
\n \n会计事务所一旦对财报不发表意见 , 说明该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难以得到保障 。 就在半年前同样是普华永道对佳兆业的财务材料不信任声明进一步加剧了佳兆业时间的严重性 , 而此次普华永道的“没意见”也成为明发三年停牌的起点 。
\n \n紧接着普华永道的声明 , 是港交所责令明发集团自2016年4月1日起停牌 , 并给出四个复牌条件:对前核数师提出的事宜进行调查并披露调查结果;处理2015年财报中的审核保留意见;将所有重大资料告知市场;刊发所有尚未发布财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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