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再出新公告!“一城一控”初显成效( 二 )
一是购买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 贷款期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
二是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一手房(含一手期房、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 , 可以在银行网点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 , 由业务受理网点负责借款合同的面签工作 。
四是购买已小确权的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
另外 , 2019年7月3日更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中对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机构也有了详细的要求 。
若所购房屋为一手现房、二手房或位于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一手期房 , 则应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所购房屋为位于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的一手期房 , 可自由选择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或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此次政策调整 , 从性质上看 , 是相对放松的政策 , 简化了个人办理业务流程 ,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效率 。
深圳公积金政策调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 深圳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公告 , 决定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相关内容 。
具体调整如下:
(一)缴存基数
自2019年7月1日起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即不超过27927元(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309元×3倍) 。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 , 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 , 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
(二)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 , 上限各为12% 。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
(三)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 , 可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 , 待单位效益好转后 , 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
另外 , 对于办理手续也进行相关调整 , 对于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 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
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7月发布《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 , 宣布自7月1日起 , 调整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 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 , 缴存上限可达6648元 。
调整对象: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
调整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
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 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 , 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 , 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南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
武汉公积金政策调整2019年6月2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决定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8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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