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白话文版 智囊全集原文及译文( 三 )


正统初,淮、扬灾,盐课亏,公巡视,奏令苏州等府拨剩余米,县拨一二万石,运贮扬州盐场,准为县明年田租,听灶户上私盐给米 。时米贵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公私大济 。公在江 南二十二年,每遇凶荒,辄便宜从事,补以余米,赋外更无科率 。凡百上供,及廨舍、学校、贤祠、古墓、桥梁、河道修葺浚治,一切取给余米 。
[冯述评]
其后户部言济农余米,失于稽考,奏遣曹属,尽括余米归之于官 。于是征需杂然,而逋负日多 。夫余米备用,本以宽济,一归于官,官不益多而民遂无所恃矣 。试思今日两税,耗果止十一乎?征收只十五,十六乎?昔何以薄征而有余,今何以加派而不足,江 南百姓安得不尸祝公而追思不置也 。
何良俊曰:
“周文襄巡抚江 南一十八年,常操一小舟,沿村逐巷,随处询访 。遇一村朴老农,则携之与俱卧于榻下,咨以地方之事 。民情土俗,无不周知 。故定为论粮加耗之制,而以金花银,粗细布,轻赍等项,裨补重额之田,斟酌损益,尽善尽美 。顾文僖谓‘循之则治,紊之则乱’,非虚语也 。自欧石冈一变为论田加耗之法,遂亏损国课,遗祸无穷 。有地方之责者,可无加意哉!”
【译文】
明朝人周文襄公(周忱,字恂如,吉水人,谥文襄)任江 南巡抚时,苏州地方欠税有七百九十万石 。文襄公阅览公文后非常惊异,询问地方父老,都说是吴郡地方富豪有财力的人不肯缴纳运送途中折损的耗米,转由贫民负担 。贫民缴交 不出,只好流离四散 。
文襄公于是首创平米的方法,官田,民田一律加征运送折损的数量 。苏州的税额有二百九十余万石,文襄公与知府况钟(靖安人,字伯律)详细计算,[好帮手 。]宽减八十多万石 。
依照旧例,团 局不可收粮,文襄公命令各县设立便民仓 。水边屯驻所每乡在村里役吏中,推选一个有力的人,称之为“粮长”,负责征收本乡村里夏秋两季的税,加收耗米比例不得超过十分之一 。
此外,又在粮长之中依财力的多寡选派押运的人,视路途的远近与劳力的份量支付酬劳,运到京师、通州应交 米粮的数量一石支付三斗,临清、淮安、南京等仓,依同样标准订定支付数目,做为舟船转运的各种费用 。
整顿支出和收入,支付后所余的米,分别存积在县仓,称之为“余米” 。所收得所米粮立刻超出原来折损的部份,第二年超收得十分之六,第三年又超收十分之五,米粮遂剩余更多 。
英宗正统初年,淮陽有灾害,盐税亏损 。文襄公巡视时,奏请朝廷诏令苏州等府拨付余米,每县拨十二万石,运到扬州盐场,可抵第二年的田租,听任制盐人家缴私盐来换取米 。当时米价贵,盐价廉,官府可以存盐,而人民有米吃,公私都得到好处 。
文襄公在江 南二十二年之间,每遇凶灾荒年,就相机行事,用余米来补救 。除了田赋之外,没有征收任何额外的税,凡是各种进贡,及官署、学校、祠堂、古墓、桥梁、河道的修理整治,一切都从余米支付 。
[冯评译文]
后来户部说救济农民的余米,失于常理考核,奏请派官吏将余米完全收归官府,于是征税名目繁杂,而百姓欠税的情形也愈来愈多 。
储备余米,本来是要救济人民的,完全收归官府后,公家不见得增加多少存粮,而人民却失去依靠 。试想当今春秋两次征收的耗米,真的只收十分之一吗?还是征收十分之五、,十分之六呢?从前为什么税收少而有剩余,现在为什么加重税赋反而不够用?
江 南的百姓怎能不怀念文襄公,而且对他祭祀不断呢?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