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助推工业地产,工业房地产开发将实施准入审批( 四 )
严禁厂房变住房
工地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必须是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 而且在用地上有特别要求 , 讲究规模 , 项目用地一般是不小于50亩的新出让工业用地 , 位于镇区工业房地产发展规划区的用地可以按照工业房地产的用途进行公开出让 。 出让时参照经营性用地出让政策进行公开出让 , 须明确工业房地产用途 , 并设定产业发展类型、规划设计条件、环保要求、建筑面积租售比等条件 , 并在土地证备注栏明确项目性质 。 如果是“三旧改造”项目用地 , 标准可以放宽至30亩 , 但必须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工业房地产项目容积率控制区间为2.0-3.5;建筑密度控制为35%-45%;绿地率控制为15%-25% 。 对于产业型业地产项目 , 厂房建筑层数控制在7层以内 , 限高30米 , 配套服务设施用房限高100米 。 对于服务型地产项目(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高度限制则参照商业办公楼技术标准 , 通过方案评审论证其科学性、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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