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出钱平账合理吗?小股东没钱平账,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三 )


3.从你说的情况看,50万注册资本应该全部缴纳完毕 。其中A只占比60% 。而一般公司章程都规定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A股东所持表决权也没有超过三分之二;
4.法律规定公司资产应该以公司持有,而A股东将公司资金存储到个人账户内,这不但会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也会有税法上的风险 。
供参考 。
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按股权占比出钱平账是合理的 。体现了股权收益与风险对等的特性 。
从问题描述的情况,该公司股权构成:
A占60%;B占20%;C占20%
【公司亏损,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出钱平账合理吗?小股东没钱平账,有什么好的方案吗?】亏损10万元,按股权比例出资平账,则A出6万元、B出2万元、C出2万元 。
B有三种解决方案——
●B以个人名义,向A、C借计息款2万元,用以缴纳平账款;
●B可转让股权5%给A或C,获取现金用以缴纳平账款 。
因A股权20%转让给C,转让款10万元 。
●B可向公司借2万元,质押股权 。
仅供参考!
??谢谢阅读!
一、假设没有非货币资产出资,且有对外负债,分两情况 。
1、B打给A的6万元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则认为B没有完成实缴出资就把股权转让给C,(1)C如果知情或应当知情,则要承担补足认缴出资的义务,发生对外债务时要承担连带责任,(2)反之如果C不知情,则由B承担连带责任 。
承担责任时还要看A的出资情况,B出资了6万元,即已经完成60%的出资,那么A至少要出资24万元 。当然债权人可以在情况(1)时要求A或C的任意一人,在情况(2)时要求A或B的任何一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A没有出到24万元的情况下,B或C可以要求A按同样的比例先补一部分出资,假如B或C已经履行了偿还义务,则对A有追偿权 。
2、如果AB有明确的合同,B出资6万元占20%的股份,则可以理解成A以低价转让自己的股权给B 。B已经完成出资义务,相应的C也完成了出资义务 。B和C都不用对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
二、如果没有对外负债 。则不存在债务连带责任的问题,B或C可以和A重新讨论出资比例,就是说剩下的钱我不出了,按照之前说好的,我出了6万元,该占多少股权就占多少,去工商局做好变更,以后再有负债就没有额外的责任了 。
三、如果有非货币资产出资,且有外债时 。就根据协议看各方实际出资的情况,如果都已经实缴完成且对非货币资产价值评估公允,则债权人只能就公司的资产要求偿还 。如果经依法评估非货币财产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总之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会有好多种情况 。
(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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