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路上最后一步:收房,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关卡”( 二 )

一、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 《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4、业主做综合验收;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 , 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 , 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

二、收房注意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 , 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 , 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 , 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 , 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 ,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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