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博律师:大型企业搬迁补偿纠纷解决方案解析(18)

第四个就是在争取在可控范围之内的商业合作 。 我们曾经在解决安徽合肥的一个印染企业的时候 , 最后达成的是什么呢?把政府的公租房建设 。 因为我们下边是一个建设施工资质的企业 , 把政府的公租房建设结果承包给了我们 。 比如讲一些市政工程承包给了我们 , 其实就等于用商业合作的方式来让我赚取一定的利润 , 你看我们举的例子在边上做过的案件 , 就是他们在区常委会上研究通过了某某人 , 可以参与到优先参与到土地招拍挂并进行建设 。 某人取得土地之后 , 建设过程当中 , 可享受相应的市场建设的有关政策支持 。 其实就是这个例子 , 他们是什么?他们是把搬迁问题解决 , 讨论完了以后 , 最后怎么解决这问题呢?你要让我给你补偿资金 , 没有专项资金没有 , 怎么办呢?但是县里边正在建一个什么综合大市场 , 那么我能不能把综合大市场项目直接给你 , 让你利用这个项目来赚钱呢?那么这也是一种解决搬迁最后利益的一个实质问题 , 这是我们在实务当中接触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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