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新规!交易前须补缴相关价款( 五 )

3.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二)符合条件的 , 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

(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缴费单据后 , 产权人将补缴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全额缴至财政专户 。

(四)产权人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证明 , 到税务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缴纳契税和产权登记手续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 5 年的;

(二)产权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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