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新规!交易前须补缴相关价款( 六 )

(三)已被政府列入征收范围的;

(四)未按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

(五)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其它情形 。

第八条 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后 , 因下列特殊情形需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 依下述办法处理:

(一)因继承需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 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增 加)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 , 并提供家庭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 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后 , 可办理继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 , 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 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 ,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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