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学生街周边零星旧改项目搬迁:全部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 三 )

2、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后至2004年10月26日福州市《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 , 房屋建造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他处房屋的(商品房、二手房除外) , 原房屋总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屋建筑面积按70%给予补偿安置 , 属同结构同步建设、总超建面积6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建筑面积按50%给予补偿安置;超过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按20%给予补偿安置 , 但确权安置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 , 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 无产权房屋的建造人其户籍必须在搬迁范围所在村(社区) , 无产权房屋的认定以户为单位 , 被搬迁人有多幢房屋(含产权房屋)的应合并计算 ,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禁止分户进行补偿安置 。

村(社区)、镇(街道)1984年1月5日至2004年10月26日前出资建设的无产权公建用房 , 经所在区人民政府确认后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70%给予货币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无产权公建用房 , 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70%给予货币补偿 。

3、属2004年10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发布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 ,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 , 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助 , 另给予600元/㎡的搬迁奖励 。

4、属2006年8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 ,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 , 可给予不超过150元/㎡自行搬迁补助 。

5、私营企业或个人在1984年1月5日至2006年8月26日前向村(社区)、镇(街道)租地、占地建设的无产权房屋 , 按不同结构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助 ,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 , 另给予600元/㎡的搬迁奖励 。

6、猪舍、牛栏及简易搭盖的房屋或构筑物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按30~70元/㎡给予补助 , 在搬迁期间仍饲养禽畜的 , 另给予30元/㎡的搬迁补贴 。

六、杂物间认定补偿办法

对于1984年1月5日前建造或具有合法产权的杂物间 , 可按杂物间面积的50%折算并入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对1984年1月5日至2004年10月26日建造的无产权杂物间 , 可按杂物间面积的35%并入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对2004年10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前建造的无产权杂物间 , 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的50%进行补助 。

七、补偿计价方式

1、抢险搬迁房屋补偿计价方式:补偿金额=抢险搬迁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18478元/㎡;

2、抢险搬迁房屋重置价标准及装修补偿标准等按《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榕政办[2013
100号文)执行 。

3、安置房调换差价=实际安置的面积×安置房对接价-被抢险搬迁房屋确权面积×18478元/㎡ , 不含层次差价 。

八、签约期限

签约期: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0月6日 。

九、安置房地点及对接价

联建新苑 , 对接价15800元/㎡;

南江滨8#地(美墩苑) , 对接价14650元/㎡;

洪塘新城 , 对接价14900元/㎡;

兰花园 , 对接价15660元/㎡;

飞凤水岸 , 对接价15100元/㎡;

临江新天地 , 对接价14650元/㎡;

齐安新苑 , 对接价13450元/㎡;

盛景黄山 , 对接价13600元/㎡;

首山丽景一期 , 对接价14850元/㎡;

双湖新城 , 对接价14650元/㎡;

康宁家园 , 对接价13000元/㎡;

金建小区二期B标段 , 对接价15880元/㎡;

浦新小区 , 对接价13960元/㎡;

江夏小区 , 对接价15880元/㎡;

东兴新苑 , 对接价15300元/㎡ 。

2、以上房源的面积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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